索 引 号: | 11371727004485252D/2024-00963 | 分 类: | 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|
发布机构: | 菏泽市定陶区财政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4 年 10 月 11 日 |
标 题: | 高等学校(含科研院所、各级党校等)学费、住宿费、委托培养费、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| 发布日期: | 2024 年 10 月 11 日 |
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||
内容概述: | 高等学校(含科研院所、各级党校等)学费、住宿费、委托培养费、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|
高等学校(含科研院所、各级党校等)学费、住宿费、委托培养费、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
部门: | 教育部门 |
项目名称: | 高等学校(含科研院所、各级党校等)学费、住宿费、委托培养费、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|
资金管理方式: |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|
执收部门(单位): | 高等学校(含科研院所、各级党校等) |
征收对象: | 高等学校学生 |
征收标准: | 1.高职:文法财经类每生每学年4800元,理工农医类5000元,艺术类7000元。 2.本专科:4000-8000元/生.学年,实行学分制的本专科(高职)在同层次同专业标准基础上上浮10%;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特色专业15000元/生.学年。 3.校企合作办学:理、工、农、医、艺等5门学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10400元,哲学、经济学、法学、教育学、文学、历史学、管理学等7门学科专业最高8800元。 4.研究生学费:8000-16000元/生.学年。 5.住宿费标准:600-1500元/生.学年,空调费每房间400元,按人分摊。 6.函大、电大、夜大及短期培训费实行市场调节价。 |
备注: | 无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