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 | 11371727004485252D/2024-00909 | 分 类: | 菏泽市定陶区执行的全国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|
发布机构: | 菏泽市定陶区财政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4 年 10 月 11 日 |
标 题: |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| 发布日期: | 2024 年 10 月 11 日 |
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||
内容概述: |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|
无线电频率占用费
部门: |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|
项目名称: |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|
资金管理方式: |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|
执收部门(单位): | 市级无线电管理机构 |
征收对象: | 使用无线电频率行政、事业单位、企业及个人 |
征收标准: | 1、集群无线调度系统:(全省范围内使用)5万/频点(全市范围内使用)2000/频点 2、无线寻呼系统:(全省范围内)20万/频点(全市范围内)4万/频点 3、无绳电话系统:150/基站 4、广播、电视:(省及省以下台)100—10万/套节目 5、船舶电台(制式电台):100—2000/艘 6、微波站:20—600/每站每兆赫(发射) 7、地球站:250/站每兆赫(发射) 8、其他:固定电台:1000/频点移动电台:100元/台 9、蜂窝移动通信:国家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收取 10、村通工程、村村通工程按发改价格 自2018年4月1日起,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,详见发改价格〔2018〕601号;自2019年7月1日起,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,详见发改价格〔2019〕914号。 |
备注: | 无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