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 11371727004485252D/2024-00909 分  类: 菏泽市定陶区执行的全国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
发布机构: 菏泽市定陶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: 2024 年 10 月 11 日
标  题: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发布日期: 2024 年 10 月 11 日
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
内容概述: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
  • 索 引 号:11371727004485252D/2024-00909
  • 分  类:菏泽市定陶区执行的全国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
  • 发布机构:菏泽市定陶区财政局
  • 标  题:无线电频率占用费
  • 成文日期:2024 年 10 月 11 日
  • 发布日期:2024 年 10 月 11 日
  • 内容概述:无线电频率占用费

无线电频率占用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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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: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
项目名称: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
资金管理方式: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
执收部门(单位): 市级无线电管理机构
征收对象: 使用无线电频率行政、事业单位、企业及个人
征收标准: 1、集群无线调度系统:(全省范围内使用)5万/频点(全市范围内使用)2000/频点 2、无线寻呼系统:(全省范围内)20万/频点(全市范围内)4万/频点 3、无绳电话系统:150/基站 4、广播、电视:(省及省以下台)100—10万/套节目 5、船舶电台(制式电台):100—2000/艘 6、微波站:20—600/每站每兆赫(发射) 7、地球站:250/站每兆赫(发射) 8、其他:固定电台:1000/频点移动电台:100元/台 9、蜂窝移动通信:国家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收取 10、村通工程、村村通工程按发改价格 自2018年4月1日起,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,详见发改价格〔2018〕601号;自2019年7月1日起,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,详见发改价格〔2019〕914号。
备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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